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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时间:2019-10-22点击数:

教育国际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路径。为了不断开阔在校生的国际视野,实施国际交换生项目是我校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国际交换生项目运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宗旨与目的

1. 国际交换生是指在校际合作协议基础上我校与国(境)外院校之间互派的学生,分为派出交换生与接收交换生两类。

2. 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促进我校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二、管理机构

1.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为国际交换生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2. 教务处主要负责国际交换生的课程选修、学分转换。

3. 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派出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并报外事与合作办公室审批及接收交换生的专业教学。

三、派出交换生

(一)学生选拔

1.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境)外合作院校的合作协议的内容,确定本年度派出交换生的学生数量和专业要求,及时制定交换生选拔方案,及时发布信息,并负责协调推荐选拔。

2.派出交换生的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3. 派出交换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 我校在籍的本、专科生;

(2) 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3) 符合国(境)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语(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能力优良;

(4) 学业成绩优良,派出交换生的必修课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5)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6) 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及时交清学校的各项费用。

(7) 教务处将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生,并书面通知相关学院,同时报送外事与合作办公室、学生处备案,填写有关表格。

各有关学院与国(境)外合作院校联系,获取有关申请材料,并将我校派出交换生填写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学生成绩单》(教务处提供)等报送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4.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负责将我校派出交换生的申请材料邮寄给国(境)外合作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转交有关学生。

(二)学籍、学分管理

1. 学校保留派出交换生出国学习期间的学籍。出国前,派出交换生应在接收学校网站上选好课程,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审批表》(见附件2),确定在对方学校预选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同意后,再报送教务处存档。

2. 学分互认工作,由各有关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办理。派出交换生出国学习期间所修科目的学分,需经各学院及教务处审定后方可予以承认。派出交换生出国进修时间将记入修业年限。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应于对方学校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该校密封寄至我校相关学院。派出交换生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赴国(境)外交换生课程学分互认审核申请表》(见附件3),我校各学院按照学分互认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教务处进行成绩登记。

3. 派出之前,对学生开展出国前安全教育、礼仪教育等,学生及其亲属必须与学校签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承诺书》(见附件4)。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境外管理

1. 派出交换生所在学院需由原辅导员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负责对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2. 派出交换生到达国(境)外驻地后,应于一周内将国(境)外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学校外事与合作办公室和所在学院辅导员。

3. 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属学院汇报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

4. 派出交换生应当在赴国(境)外学习期满后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报到,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四、接收交换生

1.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根据我校每年与国(境)外合作院校的协议内容,确定本年度我校接收交换生的数量和专业要求,并负责安排落实接收交换生的学院和需修读的课程。

2. 外事与合作办落实接收交换生的来华细节,统一发放入学通知和签证通知。

3. 人文学院负责安排所有接收交换生的汉语课程的教学,各学院负责非汉语专业课程的教学。外事与合作办统筹我校所有接收交换生的来华手续、日常管理与教育。

五、项目促进

1. 学校在外事与合作办公室账户下设立国际交流基金,国际交换生项目的有关费用由该基金代管、支出。

2. 学校从国际交换生项目学生所缴学费中提成10-15%,作为该项目的基金(即国际交流基金)。

3. 在对等的前提下设立奖学金,鼓励更多的交换生来我校学习和交流。

六、有关费用

1. 对于国际交换生的学费,学校实行对等的原则。

2. 我校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仍需向我校交纳学费。

3. 在等量交换、学费全免的情况下,我校派出交换生应当在出国前支付该项目规定的费用,用于对方交换生在我校的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支出。

4. 对于来自某些经济不发达国家的国际交换生的费用问题,可采取适当的灵活措施。

5. 关于国际交换生收费的具体标准和办法按照合作双方协议执行。

七、附则

1. 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生项目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事与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

                                                   

姓名

(中文)

姓名

(拼音)

 

(电子版)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所在学院、

专业、年级

学号

学习类型

培养形式

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家长电子邮箱

拟赴外

学习时间

家长意见

签字:              

日期:

国内学习情况

学院审核人签字

获奖情况

外语水平

所在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期:        

学生填完以上内容后交外事与合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

附件2: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审批表》

姓名

(中文)

姓名

(拼音)

 

(电子版)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籍贯

所在学院、专业、年级、学号

学习类型

培养形式

个人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个人电子邮箱

家长意见

签字:               日期:

拟赴外

学习时间

国内学习情况

所在二级

学院意见

负责人意见

盖章:

  期: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意见

盖章:

  期: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意见

盖章:

  期:

学生处意见

负责人意见

盖章:

  期:

附件3: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赴国(境)外交换生课程学分互认审核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性别

所在学院

专业

学制

出生年月

班级

联系电话

赴外学习国别与时间

国外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外事和与合作办审核意见

教务处审核意见

注:1.此表一式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外事与合作办公室、教务处各一份

2.附上国外学习的成绩单复印件

3.此表作为学分互认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附件4: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在读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外学习项目,学习院校为________,学习期限为__年__ 月_日至__年__ 月__ 日。

本人及本人监护人、家长清楚了解该交流项目的内容及行程安排,并自愿参加此项目,保证负担赴境外学习所需全部费用。被正式录取后,非不可抗拒原因或未经学校同意,不中途退出项目;如确经学校同意退出项目,本人自愿承担项目申请已产生的费用,自愿放弃学校给予的交流资助金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已向本人明示《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暂行)》等规章制度以及此项交流项目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本人完全了解有关情况,将严格遵守交流地法律法规及交流院校的规定,接受交流院校的统一管理。交流期间,本人保证遵守相关个人安全注意事项和旅行注意事项,自行购买赴境外人身意外保险,并保证在交流期满之后如期返回学校。如因个人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本人将自行承担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或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务必提交亲笔签名原件,于派出前提交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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