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帮助来华留学生在我校顺利开展学习,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我校国际交流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就业与合作办公室是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唯一的归口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各类层次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教学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外国留学生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工作由就业与合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指导教师创造条件,挖掘潜力积极对外宣传和招收各类别、各层次、长期、短期的外国留学生,特别支持派出和录取双向交流和互动的留学生。各学院须及时和准确地将招收的情况向就业与合作办公室通报,由就业与合作办公室统一录取,申办来华留学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不得私下招收和录取留学生,严禁自定收费标准,私自收费和隐瞒不报。
三、各类外国留学生的专业学习、教学实习、专业调查、学历学生学位的申领、学位证书和非学历学生的写实性结业证明的颁发等由就业与合作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按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
四、外国留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各项校纪校规。就业与合作办公室应加强对外国留学生的政治管理、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预防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各项涉外事故和案件,维护外国留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同时办理好留学生日常的入出境、居留、加签、延长、变更等项手续,并积极配合地方公安、安全、海关和卫生检疫等部门做好各项监管工作。
五、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接受和培养各层次的外国留学生,鼓励和倡导各学院的授课教师直接用外语授课,如不能直接用外语授课,可采用双语教学。
六、接受留学生的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七、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接受和培养各层次的外国留学生,鼓励和倡导各学院的授课教师直接用外语授课,如不能直接用外语授课,可采用双语教学。
八、接受留学生的学院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九、就读学历的留学生汉语水平需达到国家汉语水平考试要求或通过学校汉语水平测试。文科应达到中等6级;理工科应达到中等3级。汉语和中国文化类课程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其他的课程原则上应与中国学生一样,并获得相应的总学分。
十、母语是非汉语的留学生可以免修外语类课程,但应鼓励他们作为第二或第三外语课来选修。
十一、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外居住,但是应当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鼓励外国留学生与我校的中国学生友好相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相互学习,积极参加和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校内相关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和帮助。
十三、各相关单位应正确指导和处理外国留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凡需聘请和雇佣外国留学生短期工作的学院和其它单位以及留学生本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国际处通报并申办外国留学生临时工作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介绍外国留学生去夜总会、酒吧、或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工作。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