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一)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
(二)考试科目为文化课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考试。
文化课基础知识考试为语文、数学;职业能力考试考核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等。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
艺术、体育类不考试职业能力,加试专业课。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在4月13日。
2.考试地点为方便考生参考,学院除在校本部外,还在部分省辖市设立分考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试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