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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期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    作者:     来源:admin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教师与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紧密联系,推进与企业技术攻关及合作研发,不断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根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濮职院行〔2012〕83号),经研究决定,2013年暑假继续开展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目标
1.通过下企业实践锻炼,改善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其实际操作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
2.提高专业教师的综合素养,带动和提升学院内涵建设。
3. 密切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4.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二、对象要求
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在岗专任教师。
三、具体要求
1.务必选派有强烈企业实践锻炼愿望,且能真正深入企业一线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每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骨干高职院校和品牌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所在系可另多派1人;
2.暑假企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天(不含双休日、法定假期),统一安排在7月1日—8月10日之间的周一至周五,既可采取集中也可采取分散方式进行;
3.所选择企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实践企业地点应就近选择,原则上在濮阳市范围内或省内家乡所在地;
4.教师在实践锻炼过程中要做好专业市场调研,考察企业生产过程,提炼岗位核心能力并作出具体描述,结合自己所任教的课程对教学内容进行模块化和项目化整合;
5.赴企业教师应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6.教师所在系需汇总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
7.锻炼期间要认真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日志表》;返校一个月内做好总结,填写《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写一篇《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纸质文稿加盖实践企业和所在系公章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8.下企业教师应注意规范生产,严防一切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9.寒假已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老师,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
10.今年暑假选派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老师原则上不再安排暑假期间的国培和省培。
四、组织领导
1.各系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系主任应亲自抓,教学副主任要专门负责;在选派人选上要严格把关,务必把有强烈企业实践锻炼愿望,且能真正深入企业一线实践锻炼的专任教师选派出去。
2.各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假期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并将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3.各系应与教师签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协议书》,并经常与企业沟通,加强对教师锻炼过程和效果的考核,保证实践锻炼的质量。
五、管理考核
1.教务处牵头,联合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以不定期实地检查、电话查访或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对各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进行督查。
2.企业实践锻炼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职务任职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3.有关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4.企业实践锻炼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精神及物资奖励。
5.教师在假期实践锻炼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学院及相关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6.为确保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各系部、处室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创造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五、时间安排
1.2013年6月10日前,各系将《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报送学院教务处;
2.2013年6月15日前,将通过学院审批的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发送各系;
3. 2013年7月1至暑假结束期间,教师与企业沟通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到企业实践锻炼;
4.2013年9月31日前,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将《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日志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专业实践调研报告》由所在系检查评比后,报送教务处。
 
所需表格附后:
 
教务处、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