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教职工体检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专业体检机构)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教职工体检项目
二、项目编号:PZYZF24041
三、招标预算:48.624万元(含税)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职工体检项目招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4.2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4.3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已落实;
4.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拟定);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要求供应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公告和文件上网起3个自然日内,自行下载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06会议室(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濮阳市黄河西路249号联系人:苏燕
联系方式:0393-467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