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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出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日期:2017-04-19作者: 浏览量: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学院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近日,我院纪委出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涵盖建档原则和目的、建档范围和内容、档案管理三部分,言简意赅,规定具体,易于操作,符合实际。

建档原则和目的。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必须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定期补充、及时更新,努力构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常态化管理新模式。通过建立廉政档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建档范围和内容。建档范围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廉洁勤政、述责述廉报告、失职失误、违纪违规等情况,对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全程留痕。

档案管理。廉政档案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安全,归档重要内容永久保存。廉政档案使用严格规范,若需查阅廉政档案材料,须经纪委书记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阅廉政档案。(院纪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