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优化校风建设,近日,院纪委决定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学院各级各单位的党员干部,重点督查党员领导干部;督查重点部门包括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后勤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二级学院等。督查主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督查时间从2017年6月开始,至12月结束。
督查重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院党委的决策部署,重点督查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督查主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思想作风方面。重点督查党员干部不推不动,得过且过,知难而退,半途而废,服务意识差,图享乐不思进取,讲名利不讲贡献,在其位不谋其政,治学态度不严谨,创新意识不强,大局意识差,集体观念不强,作风浮漂,办事浮躁,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甘于现状,缺乏创新,不敢担当的问题。二是教育教学方面。重点督查少数教师中存在的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习惯于老一套,不学习不上进,不研究教育对象,不研究教材教法,教学方法陈旧,敷衍塞责,教学效果不明显,质量低下等问题。三是学生管理方面。重点督查学生管理者缺乏奉献精神,不真心关爱学生,服务意识不强,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打架等违纪现象,不管不问,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和思想道德的教育不够,考风不严,不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单招考试管理不严谨等问题。四是后勤管理方面。重点督查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安全意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开支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浪费等问题。
督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在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院党委《问责办法》,严肃问责,实行责任追究,要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发生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要坚决问责,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院纪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