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继续评选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和“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濮阳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濮阳籍或在濮阳工作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应荣获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荣誉称号。
6、濮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濮阳市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在岗优秀女职工。
2、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务实工作作风、强烈社会责任感。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成绩突出。发扬“四有”、“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三)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2、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3、学习进取,科学教子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热心公益
二、评选办法
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和五好文明家庭均采取个人(家庭)自荐、基层推选、职工评议的办法,逐级上报。院工会根据上报的个人和家庭材料,经民主推荐,均择优上报3-5名参加市级评选。学院将在“三八”期间对各分工会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家庭予以表彰。
三、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件进行推荐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被推荐的“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个人和“五好文明家庭”事迹要突出,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无违法违纪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3、推荐上报的“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和“五好文明家庭”要填写相关表格,家庭主要事迹要真实、感人,字数在500字左右,以上材料均以A4纸一式2份正反两面印制,附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元月22日前报院工会。
联系人:苏燕 联系电话:13839260626
电子邮箱:py6018@126.com
附件:1. 濮阳市三八红旗手呈报审批表
2. 濮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濮阳市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4.名额分配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