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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7-06作者: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濮文明办〔2017〕48号)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在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打造我院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助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市文明办统一要求,决定在全院广泛组织开展“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志愿表率·为党旗增辉。

二、活动要求

1.开展“我们一起奔小康”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大力推进扶贫帮困、助学、助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借助农村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农村乡贤、热心人、明白人的积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2.开展党员“聚力点亮微心愿”活动。以“双报到双服务建设幸福社区”活动为载体,以生活困难群众、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下岗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征集一批具体、实在、易于解决的“微心愿”,发动党员志愿者主动对接认领,帮助群众达成心愿。

3.开展党员进社区集中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党员志愿者积极走进社区,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双休日等,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进行一次民情采访。深入到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家中,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尤其要做好所在社区困难群众的走访工作。参加一次社区活动。结合社区活动项目及需求,自觉参与文明创建、治安巡逻、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及其子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开展一次政策宣讲。结合自身优势,采取调研座谈、上党课、作形势政策报告、专题辅导等方式,帮助社区群众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强大正能量。加入一支服务团队。按照个人专长,主动加入社区的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参加团队活动,为群众提供特色化、专业性服务。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作表率,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志愿服务项目持续开展,成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

2.切实落实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按照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由党员个人或单位统一组织,落实共产党员到单位所属社区和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注册,落实党员志愿者与社区居民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的对接。建立健全党员、单位、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对接、信息沟通的机制和渠道。社区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主动提供服务对象和需求清单。

3.抓好督促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统筹协调、联络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党员注册志愿者工作,定期对各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评,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活动要以“社区所需,党员所长”为原则,坚持单位好组织、党员好参与、社区好操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志愿活动务必要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招募和结项,并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7月25日前上报活动资料和如实填写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上报邮箱:pzyxcb@163.com

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