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党规党纪,坚决纠正“四风”,近日,学院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通知夯实了主体责任,重申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及其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已,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通知强调,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突出重点,严格规定。通知重申:严禁国家规定的工作日、节假日值班、执勤时间午间饮酒;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私人会所、写字楼等餐饮服务场所;严禁在职工食堂借公务之名,进行私人宴请;严禁在招生宣传、召开会议、学习考察、公车使用中违规违纪及铺张浪费行为,通知提出了13个“严禁”,12个“不准”。规范了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职工行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要紧盯春节、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关键节点,强化督查。要坚持不懈,树立长期抓、抓长期的思想,保持定力韧劲。要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格责任追究,时常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