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团总支简介
艺术学院团总支受艺术学院党总支和学校团委的双重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团总支内设宣传部和组织部。
宣传部:是团总支学生会的喉舌部门,全面负责宣传工作。
组织部:负责团的建设、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档案的整理等工作。
团总支实行书记、部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艺术学院团总支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团总支的工作,由艺术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团总支组成人员必须要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党政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团总支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团总支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团总支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