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濮阳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
市政府: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濮政〔2012〕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书记何雄在学院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经过认真研究,拟成立濮阳职业教育集团,现就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及理事会事宜请示如下:
一、成立职业教育集团的必要性
加快濮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濮阳跨越式发展目标,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离不开职业教育。随着职业教育发展的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成为推进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是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责任。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全面统筹、协调、领导校企合作工作,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过程共管,责任共担”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推进教育资源与市场资源的有机结合,实现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不断满足社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濮阳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成立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机制,是形势之需、发展之要、振兴之计、长远之策,对于打造教育强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整合资源、组建集团顺应形势、适逢其时。二是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整合资源、组建集团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三是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看,整合资源、组建集团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目标
整合职教资源,组建职教集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我们绝不能搞简单的归并、重复的叠加,必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定位,高水平建设,使职教集团有其名符其实,充分发挥好“1+1>2”的效应。
集团成立后,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稳定为大局、以改革为动力,牢牢把握“为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为科技进步服务,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服务,为促进发展服务”的五为服务方向,注重规模、质量、效益的统一,统筹规划,龙头带动,错位竞争,打造品牌,稳步实施,整体推进,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集团的整体水平、办学质量达到豫北领先、全省一流。
三、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领导成员
濮阳职业教育集团以理事会的形式开展日常工作,以协调、服务为主,接受濮阳市政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濮阳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理事长由职业院校、重点企业领导担任;理事由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各成员单位领导担任。
妥否,请批示。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