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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 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 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 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 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 “保就业”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1 届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 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加快构建 教学〔2020〕5 号 — 2 —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 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和会同相关部 门,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落实好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今明两年空缺岗位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 生等政策,统筹协调好招录工作安排,力争在 2021 年 6 月底以 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地各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围 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特岗计划”“大 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 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相 关部门,尽可能扩大地方性基层就业项目规模。鼓励采用市场化 社会化办法,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导毕业生围绕城乡基层社区 各类服务需求就业创业。 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落 实“两征两退”改革新要求,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 别安排在 2—3 月、8—9 月,预征工作提前 2 个月进行,第一批 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强化军地协同,按照新的时间节点, 制定本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实施更大力度激励政策, — 3 — 2021 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 5000 人逐步扩大至 8000 人,2022 年起普通专升本可免试招录退 役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加强征兵动员,重点宣 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提高大学生征集规模特别是毕业生 征集比例。 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 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 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 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各高校要对院系及科 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岗位及实 聘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纳入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 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 2021 年 5 月底 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 2021 年 6 月底 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第二学士学位政 策宣传、招录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 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工作,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 和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 — 4 — “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 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 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 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 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 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二、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 7.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 委员会,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组织举办重点省 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 活动。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 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招聘活动。 8.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 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 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 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 就业支持政策。 9.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 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继续举办中国国际“互联网+” — 5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 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成长发展、落地见效,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10.推进就业实习见习。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信息 平台,汇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将 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 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 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三 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 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 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就 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 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引领等形式, 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 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1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 育,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等活动。举办 “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 — 6 — 指导专家库”,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金课”。各地各高 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开展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 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 的就业心态。 13.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优化完善“24365 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建设“24365 高校毕业生 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 系,组织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使用。 各地各高校要共同参与实施“24365 岗位精选计划”,精确采集 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 善本地本校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1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 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 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 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继续实施全国 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拓展合作内涵, 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发展。 四、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15.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 — 7 — 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 实时同步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探索推行毕业生本人直接 填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的就业统计方式。完善签约进展 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 测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从 2020 年起,在各类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 提供本地区高校初次就业率数据。 16.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 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 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 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 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建 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凡 实名举报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17.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 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 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 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更好发挥高 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 — 8 — 作用。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规模跟踪调查。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18.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工作 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 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 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推动 建立教育部门、高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 业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更多惠及高校毕业 生。 19.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建立重点督查机制,教育部把 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 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 重要内容。适时对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 查。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 制。 20.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 到位”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定 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鼓励高校院系专设就业 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高校落 — 9 — 实“四到位”要求及就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就业进展情况督 查重要内容。 21.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 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 型,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以 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实 际,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经验,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 秀成果。 2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 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 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 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 开展宣讲、招聘活动。 2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开展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 榜样短视频展播”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各地支持高校毕 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 围。各地各高校要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 好经验。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就业创业 — 10 — 促进行动,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各地 2021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报教育部。 联系人:胡智林 唐小平 电话及邮箱:010-66097835,xssjyc@moe.edu.cn 教 育 部 2020 年 11 月 20 日 — 11 —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 职成司、高教司、督导局、教师司、体卫艺司、思政司、科 技司、研究生司、就业中心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11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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