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专职辅导员请假条
学院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责任班级 |
|
请假类别 |
|
请假事由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意见 |
|
学生处意见 |
|
人事处意见 |
|
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意见 |
|
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意见 |
|
说明: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凡请假期限超过一天者(含一天),由本人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专职辅导员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务必说明请假类别(婚、产、事、病、丧),事假须说明具体事由,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五个工作日以内的,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批准。请假六至十个工作日的,经所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且需主管学生及人事工作校领导批准。请假十个工作日以上的,经所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后,报学生处、人事处备案,由主管学生及人事工作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后,请假者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确需延期请假的,应在原请假时限内办理续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