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团队)建设成绩:法律事务专业现有专职教师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高职称人数比例60%,硕士及以上学位8人,高学历人数比例80%,双师型教师人数比例90%,具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的教师有8人,其中兼职执业律师6人还担任市、县区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另外,本专业外聘公检法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人才6人担任一线兼职教师,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占比教育课程教师近30%。
就业方向:本专业主要面向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侦查实务、检察实务、审判实务、法律服务等工作。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专员、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