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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建设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     来源:admin     点击:
 
各相关系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启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30号)要求,《2013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委会将对已列入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的专业在2012年的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
请建筑工程系、石油化工系、数学与信息工程系、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实训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务必登录“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www.36ve.com)记录专业建设相关数据,并于4月3日前将建设期内的数据填报完整。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静吕志敏
联系电话:4676778  
 
 
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