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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9    作者:     来源:admin     点击: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加快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46号)精神,学院将开展2014年新专业设置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学系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专业的基本原则
1.符合市场社会需求
新增专业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以高新技术类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为重点,合理设置专业。
2.符合专业群建设需求
申报新专业,要充分考虑新增专业与本系现有专业的关系,要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资源为依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各专业之间的相互支撑,促进本系专业群建设。要通过专业的增设、建设和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与优势;要明确培养目标,充分考虑资源状态和就业岗位群,避免盲目设置。
3.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能满足新专业的教学需要
申报新专业,要从基础设施、基本条件、师资力量、实训场所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各项条件能满足教学需要。
4.新增专业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核定招生的高职高专目录外专业名单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大类增设。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系根据申报新专业基本原则,组织专家认真研究本系专业发展布局,论证增设新专业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形成论证报告(涵盖新增专业在全国高校的布局、培养目标与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方向、依托相关专业、能够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任务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教学条件)。
2.根据申报新专业情况,各教学系应在8月10日前召开由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系专业建设委员会会议,充分论证并完善申报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申报材料。
3.各教学系应在8月20日前完成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并报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根据申报情况,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专业带头人要对新增专业申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社会需求与市场调研、现开设专业、师资队伍及实验实训条件、人才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核心课程与发展规划、增设专业与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关系等方面进行陈述汇报,并接受专家质询。院学术委员会形成意见报院长办公会批复后于8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联系人: 薛栓柱 13781300356
 
 
 
 
 
 
教务处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