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首页 学信网 研招网
 本站首页  学院概况  新闻公告  党建工作  教学工作  专业介绍  师资队伍  科学研究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校园美景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党建工作>>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正文
 
组织建设
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党纪学习教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发布时间:2016-09-01   作者:   点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2015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准则》自20161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上一条:何雄在中国共产党濮阳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闭

 
友情链接
河南大学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大学教务处 河南大学学工在线
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大公众号
河大公众号
河大招生处
河大招生处

学院地址:中国·河南·濮阳·黄河路西段(市内乘15路公交车可直达) 邮政编码:457000
Copyright © 2013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电话:0393-4676087
版权所有: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