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的通知
各报名站:
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毕业申请
(一)受理时间:2019年5月28日-30日
(二)考生须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本科毕业: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时间在2001年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初审无误后,将原件退还考生。
(三)审核项目:
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现考籍库内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可再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前履行本科学历前置手续后再受理,考生提交的前置学历申请材料于5月31日上交市招办自考科。
(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4)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材料。
(5)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各报名站发给考生并负责验收,不再送交我办审验。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报告我办取消其毕业资格。
二、材料上报要求
2019年5月31日上午8:30将各项材料按要求报送市招办。
(一)前置学历修改考生材料。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要求,上报相关材料,一式两套(省、市各一套)。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分别排序上报。
(三)《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排序上报。
(四)《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不再送交自考科,考生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由报名站收取并妥善保存,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发放。
(五)准考证、身份证、专科证书复印件报名站留存备查。
市招办自考科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