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部、电大工作部:
2023年春季学期伊始,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见附件1)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查找堵塞实验室安全漏洞,我校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我校各单位所有校内实验室。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暨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三个方面。
我校按照具体实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
(一)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宣传实验室安全常识。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的准入制度情况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求,在进入实验室前对相关教师、学生(尤其是新入职的老师及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取得“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必须严格落实准入制度,禁止未参加或未通过考试、考核及相关培训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三)实验室安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情况
要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气瓶等压力容器、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原体的实验动物、放射性物品、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
(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废物处置情况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及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存储、领用、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特别要加强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负责人应保证危险废物的转运过程的安全,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防止危险废物破损、泄漏或泼洒。转运人员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前根据运输废物的危险特性,应携带必要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具,如收集工具、手套、口罩等。在运输车辆到来之后,具有处理危险品资质的企业派人到使用单位收运危险废物(含相应的危险废物登记表)或者是暂存柜出库交由具有处理危险品资质的企业搬运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校外转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非法转运。
(五)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各单位要明确实验室负责人,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员、有效联系电话、危险源等信息统一制作名牌并张贴在实验用房门外明显位置;实验室是否配备劳保防护用品,开展实验时,实验人员须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谨慎佩戴隐形眼镜,严禁穿脚部暴露的鞋子,必须根据实验内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开展有毒害的化学或易感染的生物等危险性实验时,实验人员除须遵守上述规定外应按要求在通风橱中完成;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品合理存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2023年4—5月)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须制定自查方案,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完成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按要求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
(二)学校抽查、省教育厅现场检查(2023年5—6月)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校将在近期组织进行实验室抽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督查。
省教育厅往年一般于五一假期后开始,往年常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三)整改阶段(2023年6—7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最终由实训中心形成我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三)持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3年4月12日前报至实训中心205办公室,报送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3,共含4类安全责任书,二级学院盖章处请盖章)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任务分解表(附件2)中已注明的报送材料
3.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含附表2个,报告需盖公章)
4.实验实训室信息统计表、汇总表(附件5,含校内、校外实验实训室统计表、汇总表共三个表)
联系人:董志民 王际国周 侃贾 蓓
联系电话:4674706,13839260466(董志民);
13663062609(王际国);1523992929(周侃);
15893231173(贾蓓)
邮箱:sxzx4703@163.com;sysx4706@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函〔2023〕5号)
2.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暨任务分解表
3.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共四类,请按要求填写及盖章)
4.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报告模板(含附表2个)
5.实验实训室信息统计表、汇总表(含表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