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部、电大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进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我校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我校各单位校内所有实验室。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二个方面。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任务分解表(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2022年3—4月)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须制定自查方案,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完成闭环管理。
请各二级学院、本科教学部、电大工作部等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按要求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
(二)学校抽查、省教育厅现场检查(2022年5—6月)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校将在近期组织进行实验室抽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实验室进行督查。
省教育厅拟定于五一假期后开始,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入校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将提前2天通知相关高校。
省教育厅在检查中,将选定不少于3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储存设施、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对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并将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三)整改阶段(2022年7—8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高校,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检查结束15日内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3.省教育厅汇总我省高校整改情况,形成《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报送教育部。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9—10月)
省教育厅配合教育部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惠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省教育厅特对主要负费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先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
在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现场检查阶段,检查程序和要求如下:
1.学校汇报。学校简要汇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整体情况,时间需控制在10分钟内。
2.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区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合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选定不少于3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储存设施、
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现场抽取。
4.随机访谈。对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
5.反馈意见。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三)持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需要盖章的请加盖公章)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实训中心205办公室周侃、贾蓓老师处。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2,共含4类安全责任书,二级学院处盖章处请盖章,4月25日前提交)。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任务分解表(附件3)中已注明的需报送的材料(4月29日前提交)。
3.二级学院2022年上半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含附表2个,报告需盖公章,4月29日前提交)。
4.实验实训室信息统计表、汇总表(附件5,含校内、校外实验实训室统计表、汇总表共三个表,4月25日前提交,盖公章)
联系人:董志民 王际国周 侃贾 蓓
联系电话:4674706,13839260466(董志民);
13663062609(王际国);1523992929(周侃);
15893231173(贾蓓)
邮箱:sxzx4703@163.com;sysx4706@126.com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doc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任务分解表.xlsx
2022年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doc
实验实训室(含实训基地、中心、机房、语音室、多媒体、仓库等)信息统计表(2022.4.8).xlsx
实训中心科研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