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望各有关单位对所属实验实训室的防盗、消防、水、电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扎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溢水等不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安全排查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好档案记录。实训中心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3月16日-18日到各单位收取安全排查材料,汇总后上报学院。
特此通知。
附:实验实训室安全排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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