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实验实训  招生就业  武装工作 
最新消息: ·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网上教学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 关于2018年3月份(第51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奖答题活动         ·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暑假放假通知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17年端午节放假通知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诚信考试及假期安全动员大会         · 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示范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16年教职工羽毛球乒乓球比赛暨象棋围棋比赛的两个通知   
安全卫生制度
 管理文件 
 仪器设备 
 实训活动 
 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介绍 
 技能鉴定 
 安全教育 
通知公告
安全卫生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实训>>安全教育>>安全卫生制度>>正文
化学药品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6-09-08 08:59     (点击: )

一、建好化学药品、毒品库,凡是有易燃、易爆、有毒害等危险性质,在一定条件下能起火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导致破坏财产和人身伤亡故事的化学危险品,都应存入专柜保管。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二、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三、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四、要按科学要求取用药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总量。

五、剧毒药品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切实做好安全防盗工作,领用要严格签名登记。如化学危险品、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六、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的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物资。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实验室常用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等。

②易燃固体: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钠、钾、碳化钙(电石)等。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 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等。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等。

2.实验室常用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酚等。

3.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酰氯等)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08-2010   联系电话:4677186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邮编:45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