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预防实验实训室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实训室防范火灾事故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实验实训室火灾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和管理员依据岗位职责,负责本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宣传、监督与消防工作。
3、各实验实训室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的正常完好,平时维护好消防设备。“十·一”“五·一”等重大节日和11月9日前,重点检查消防设备,在消防设备使用期限到临之前,及时更换消防器械。
4、实验实训室火灾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定期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习。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出现或接报火警(含火灾苗子),决定是否拨打119及疏散学生,权限依次属于组长、常务副组长及实验实训室消防负责人。
2、对于初起火灾,消防安全员和实验实训室负责人、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电工切断电源、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如果不行,则设法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同时组织学生及时脱身等待专业消防人员来灭火。
3、消防车到来后,由消防负责人负责引导消防人员到起火点,并积极协助。
4、若需要疏散师生,则由常务副组长、各实验实训室消防负责人等成员引导师生离开室内,实验课指导教师等协助做好疏散工作,并把住各进出口,不让任何人进入。疏散点为操场和远离或火源地点。学生辅导员要尽力做好学生人数统计工作,各组室负责人要做好教职工人数统计工作。
5、出现伤员后,火灾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组织安排进行急救或联系120并护送伤员去医院。
6、常务副组长负责与家长或家属的联系及各方面的善后工作处理事宜,如果为群体伤害事故,系办公室等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院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