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与《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47号文件精神,按照领导要求,拟于3月11日----3月15日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含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届时收取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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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47号
附件3: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整改记录表
附件4:实验实训室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