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系 |
1、 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治学习,重视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职业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2、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订本系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师资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报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制定本系各专业的培养(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管理等文件,经学院教务处论证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4、 组织落实学院下达本系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搞好教学环节管理,开展教研教改,定期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估;负责组织和实施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 5、 拟定开课计划、落实教师任课,核定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老师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文件; 6、 负责本系内辅导员管理工作、搞好新生军训、毕业教育,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 负责本系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生交费及入学教育工作。并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反馈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8、 负责本系学生管理,组织对学生全面考核、思想品德评定工作,提出对学生的奖惩意见,按管理权限对学生的学生的处理提出意见,报学生处备案或进行相应处理;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竞赛、训练、第二课堂活动、课外活动和搞好劳动、生活、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对困难学生的救助工作; 9、 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了解社会行业需求及毕业生使用情况,提出专业设置、教学内容、联合办学等拓宽办学渠道的建议,建立广泛的社会联系,承担由本系应当完成的各种培训工作; 10、负责本系多媒体、专业机房、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的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等教育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完成本系实验、实训任务。负责本系实验、实习师资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部门技能考核标准编制各专业技能考核办法,参照学院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学习、实验、技能考核等方面的实施办法; 12、负责本系院外实践教学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订教学实践工作规划,报教务处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13、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审查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教科研成果,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业务档案; 14、做好本系教职工的调配、选聘、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及考核、推优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 15、提出本系年度经费预算,管好、用好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经费。审核各类物资申领和采购计划; 16、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本系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 17、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
1、 制订本系党建、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师资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与调整、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报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制定本系所属专业的培养(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管理等文件; 3、 组织落实学院下达本系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搞好教学环节管理,开展教研教改,定期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估; 4、 拟定开课计划、任课教师安排意见,核定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老师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文件; 5、 负责本系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生交费及入学教育工作。并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反馈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负责本系内辅导员管理工作、搞好新生军训、毕业教育,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答辩; 6、 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了解社会行业需求及毕业生使用情况,提出专业设置、教学内容、联合办学等拓宽办学渠道的建议; 7、 负责本系专业机房、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的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等教育资产管理工作; 8、 负责本系院外实践教学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订教学实践工作规划; 9、 负责本系实验、实训任务。负责本系实验、实习师资队伍建设; 10、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11、审查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教科研成果,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业务档案; 12、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本系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 13、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4、组织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 |
1、 本系教学、学生管理、科研、师资培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制度建设。 2、 完成学院下达本系的教学任务。 3、 本系学生管理工作及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生交费及入学教育工作。 4、 核定教师工作量,检查、督促老师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 本系专业机房、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的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等教育资产管理 6、 本系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工作 7、 学生的入党、推优、奖助学金的评定; 8、 教师的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