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楼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促进我院精神文明、院风、学风建设,结合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教学楼应成为我院的文明园地。凡在教学楼学习、工作的师生及其它工作人员,均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2.进入教学楼者衣装要整洁符合规范。
3.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无特殊需要和规定,上课时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可随意走出课堂会客或打电话。
4.不得在教学楼内做饭,不准在教室内吃东西;不得在教室内吸烟、酗酒、寻衅滋事,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5.教学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尚未下课的教室门口来回走动和谈话;不得在走道上进行文体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前进行文体活动。
6.讲究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学楼内外墙壁、柱子、门窗上张贴广告、标语、字画。
7.爱护教学楼内外一切公物,各教室的物品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课桌、椅及墙壁上乱刻、写、画。如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除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给予其它处理。
8.节约用水、电,离开教室或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和关电扇、空调,离开卫生间时要关好水龙头。
9.本教学楼内所有教室及办公室均由我系统一调度、安排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强行占用。
10.教学楼内所有教室、办公室只用做教学与办公,除我系统一安排的教学楼带班、值班人员外,不允许学生、教师或其他人员在教学楼内住宿。
11.各班和教学管理单位要加强教室、办公室的管理,坚持卫生清扫制度,维护公共设施、维持公共卫生。学生必须在上课之前完成打扫卫生工作,确保室内无痰迹、垃圾、积水,保证窗明、墙洁、桌净、室亮,应在上课之前将黑板擦净。各班教室由各班学生负责;办公室由各管理单位负责。
希望名位教职员工、全体学生认真遵守以上规定,争做讲文明、讲礼仪、讲公德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