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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6 编辑: 点击:[]

    一、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应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教学设备;

二、使用多媒体教室分固定排课和临时排课。固定排课是针对教学计划中全过程均需使用多媒体手段施教的课程,于每学期开始由授课教师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临时排课是针对在教学过程中计划外或调整使用多媒体手段施教的课程,由使用人确认该时间段无人使用后,在使用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到院办公室,经批准后,交多媒体教室工作人员安排。

三、排课表一经确定,上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已按固定排课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连续两周不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院办公室取消固定排课另行安排。

四、任课教师应按照课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多媒体教室,并于上课前十分钟到达。

五、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设备,遇机器发生故障应与管理人员联系,授课教师在授课期间内应负责多媒体教室内所存设施的完好安全。

六、授课教师不准在授课时间内随意离开多媒体教室。

七、下课后授课老师应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使用情况;

八、授课结束,教师应安排学生清理多媒体教室卫生;

    九、网络设备除实训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严禁接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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