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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6 编辑: 点击:[]

为加强人文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使固定资产物尽其用,更好地为我院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

2.成立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管理。

3.所有教师使用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由教师本人来负责,如损毁、破坏上报院办,统一修理。

4.单位人员调出调入,对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核查。

5.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6.日常管理和维护进行登记。

7.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缺失和内部转移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做好记帐管理。

8.办公用品,规范出入库手续,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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